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作者:hetones 发表时间:2018-08-27 09:09 来源:本站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须由公司加盖股票专用章和董事会董事长签字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 公司股票的发行、过户、转让及派息等事宜,由公司委托专门机构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如有遗失或毁损,持股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在公司指定的报刊上登载3天,从登报之日起30天内无人提出异议,经公司指定的代理评判机构核实无误,可补发新股票并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原股票同时作废。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票可以买卖、赠与、继承和抵押。但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办理。股票持有人的变更应在45天内到公司或公司代理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根据公司发展,经董事会并股东大会决议,可进行增资扩股,其发行按下述方式进行:
1. 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
2. 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
3. 派发红利股份;
4. 公积金转为股本。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只承认已登记的股东(留有印鉴及签字式样)为股票的所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四章 股东、股东大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的股东。
第二十六条 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股利或转让股份;
3.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及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4.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发的股票;
5. 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6. 公司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
3. 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认缴其出资额;依其持有股份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担责任;
4. 向公司提交本人印鉴和签字式样及身份证明、地址;如变动应及时向公司办理变动手续;
5. 在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退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认购人逾期不能交纳股金,视为自动放弃所认股份,同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认购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行使职权:
1. 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 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
3. 批准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会计报表;
4. 决定公司增减股本,决定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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