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英文合同  -  最新法规  -  法律咨询  -  招标合同  -  借贷合同  -  买卖合同  -  证券合同  -  广告合同  -  委托合同  -  服务合同  -  产权合同  -  劳动合同
合同网
广告位招租
首页  »  法制新闻

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作者:hetones    发表时间:2019-05-20 03:30    来源:本站

经由500多部地方立法先行先试,中央层面终以行政法规形式,完成了我国统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也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条例》的出台实施,有助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决策者科学依法行使权力,能让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扎得更加牢固”。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

“《条例》首次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极大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立法。”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王万华说。

对久拖不决者终身追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015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具体目标和措施。

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出台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制度文件,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升。但实践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这些问题包括:一些地方行政决策尊重客观规律不够,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违法决策、专断决策、应及时决策而久拖不决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因当地群众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项目无法落地或匆匆下马。

“这些问题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有损营商环境,影响改革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有必要制定出台专门的行政法规。”熊选国说。

据熊选国介绍,《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比如,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程序上,《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点,逐一明确、细化这五大法定程序的具体要求。《条例》还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公布等作了规定。

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上,《条例》规定决策机关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对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广告位招租
本站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您认为您的版权受到侵犯,请【点击此处】
广告赞助
 
当前标签
    法制新闻
    法制新闻
    广告赞助
     
    123148法律咨询
    广告位招租

      站长信箱 HETONNET@QQ.COM 网站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法律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